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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

類別:升學專區 張貼者:註冊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1-02-23 08:39:08 點閱: 377 (1099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◎109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

一、資格限制:

1、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,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,確有就學困難者。

二、申請期限:

校內:110年03月05日

三、應備文件、資料

1、申請書

2、在學證明

3、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。

4、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;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。

5、戶口名簿影本乙份。

6、印領清冊。

7、切結書。

四、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檔或至教務處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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