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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

類別:升學專區 張貼者:註冊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1-02-25 16:41:18 點閱: 760 (1121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◎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

一、資格限制:

1、本校學生設籍本縣滿六個月以上

2、未領受公費待遇

3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

(1)縣府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。

(低收入戶者,保障每校最低錄取名額一名。)

(2)依內政部「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」規定,經核定為甲、乙、丙級扶助家屬。

(3)符合「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」第肆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子女教育補助相關規定,經縣府社政單位認定者

(4)家庭遭遇變故,致生活陷於困難,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。

4、前一學期學期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(等第為甲等以上),且綜合表現良好。身障學生得不採計健康與體育領域成績。

二、申請期限:

校內:110年3月10日止

三、應備資料、文件

1、申請書

2學生證影本(正、反面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)

3、自強證明(低收、中低收證明、役男家屬生活扶助證明、特境家庭證明、導師證明)

4、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。(國一生繳小六畢業成績)

5、戶口名簿影本或一個月內戶籍謄本

四、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檔或至教務處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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