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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興國中110年5月19日至110年5月28日停課期間幸福餐券請領規定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導師

張貼日期: 2021-05-18 17:42:18 點閱: 383 (1385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因應教育部宣布110年5月19日至110年5月28日全國高中以下學生改為在家學習,本校擬自辦「幸福餐券」事宜,補助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用。

二、依據縣政府110年5月18日第11004369號行政公告辦理。

三、凡本校110年寒假期間曾申請幸福餐券之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,均有資格請領。

四、申請者請於110年5月19上午10點起親自至福興國中學務處簽領。

五、本次幸福餐券合作店家僅限7--11超商金福興分店。

六、防疫期間,進入校園務必配戴口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