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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110年11月1日修正之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

類別:疫情期間公告專區 張貼者:衛生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1-11-05 07:43:34 點閱: 606 (1936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44378號函辦理。

二、教育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28日調整相關規定,爰修正指引有關「集會活動人數限制」、「室內外從事運動、歌唱教學活動時得不佩戴口罩」等部分規定,修正內容詳如「修正對照表」。

三、大型集會活動已修正活動人數限制,故學校辦理校慶運動會活動時,不需再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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