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2-08-31 10:01:15 點閱:350
請同學及家長詳閱附件說明
彰化區112學年度高中職免試入學比序項目及運作模式
免試入學不得訂定入學門檻或條件,且除得以國中學生在校健康與體育、 藝術、綜合活動、科技領域之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及格與否作為比序項目(均衡學習積分)外, 其他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均不得採計。
辦理方式如下:
1. 當參加免試入學學生之登記人數,未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招生名 額,全額錄取。當登記人數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招生名額時,先依本區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核算總積分(其中國中教育會考不得超過三分之ㄧ),再配合學生選填之志願進行比序分發。
2. 當總積分相同時,以比序項目進行逐項比較,依序為:志願序積分 →就近入學積分→寫作測驗級分→志願序(即志願順位)→經濟弱勢積分→均衡學習積分→服務學習積分→生活教育積分→競賽表現積分 →獎勵紀錄積分→體適能積分→社團參與積分→教育會考總積分→ 國文科積分→數學科積分→英語科積分→自然科積分→社會科積分。
**均衡學習領域成績,須以當學期及格分數計算,補考成績不予採計。
**各項成績負責之行政單位
教務處 註冊組 |
均衡學習成績、身分別註記 |
學務處 生教組 |
綜合表現成績 |
學務處 體育組 |
體適能核章 |
輔導室 輔導組 |
技藝班成績、特教證明 |
<以上資料關係同學免試入學之權益,請務必詳閱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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