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檢送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1日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公告影本1份,請轉知所屬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 依據本縣衛生局111年12月5日彰衛稽字第1110067285號函辦理。 二、 本府依「高感染風險場域」及「各局處新冠肺炎防疫稽查 輔導場域」之權責場域執行及管理公告之防疫措施,如有 查獲違規事項請各校轉請各權責單位依據旨揭防疫措施裁 罰規定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