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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110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155號公告「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自中華民國110年3月1日起,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」,自111年12月1日停止適用

類別:疫情期間公告專區 張貼者:衛生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2-12-13 14:24:57 點閱: 470 (314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主旨: 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110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155號公告「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自中華民國110年3月1日起,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」,自111年12月1日停止適用,檢送公告掃描檔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 依據本府111年12月9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481655號函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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