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學專區 / 張貼者 註冊組長
張貼日期: 2026-01-05 13:24:47 點閱:9
說明:
一、依據11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總召學校114年12月30日新北新高教字第1149652176號函辦 理。
二、考量近年皆無考生報考箜篌或革胡項目,並依據112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工作總檢討會 決議,自116學年度,音樂班不再招收主副修箜篌或革胡之 學生。
三、本案攸關學生升學權益,敬貴校務必再行轉知所屬師生與 家知知悉,俾利學生及早因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