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8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50086036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指引係提供輔助性管理規範,非取代現有法規規定。 為確保危險化學物質(品)安全運作,請遵循本指引,落 實相關管理措施。
張貼日期: 2026-09-10 15:30:58 點閱: 4 (另開新視窗)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8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50086036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指引係提供輔助性管理規範,非取代現有法規規定。 為確保危險化學物質(品)安全運作,請遵循本指引,落 實相關管理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