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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「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資源盤點表」,並請依規定完成通報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輔導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6-09-11 15:04:07 點閱: 68 (709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為提升心理健康服務品質,衛福部提供下列資源:

(一) 心理健康資源盤點表:如附件,請轉知所轄學校參考運用。

(二) 簡式健康量表(BSRS-5):請至全國自殺防治中心網站下載(前往全國自殺防治中心網站),適時運用於有需求人員之評估與資源轉介。

二、 另依「自殺防治法」第11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1項規定,學校人員於執行勤務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(含「自殺企圖」及「自殺死亡」)時,應於24小時內至衛福部「自殺防治通報系統」(前往相關網站連結)完成通報,請依法落實辦理;相關通報態樣或程序若有疑義,請逕洽彰化縣衛生局。

三、若同仁知悉學生有自殺行為情事(含「自殺企圖」及「自殺死亡」)時,請逕行至「自殺防治通報系統」通報,或至輔導室協助您一起完成通報,並告知學務處進行校安通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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