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10-21 15:20:02 點閱:13
大陸委員會依114年7月28日「研商建立各機關(構)學校人員任用資格符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常態化、制度化查核機制」會議決議,於該會全球資訊網建置「常態化制度化 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、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」專區(https://www.mac.gov.tw)。另修正「常態化、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」及「擬任(現職)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」,請各機關學校確實轉達,自115年1 月1日軍公教人員常態化、制度化查核機制正式施行後,應依新版範圍表及具結書辦理查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