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彰化縣家庭教育中心辦理「115年度推展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:個別化家庭教育服務實施計畫」
上一則公告
下一則公告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資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6-03-19 14:23:05
點閱:23
| (一) |
經濟、身心、文化或族群處於需要協助,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或社政主管機關評估,認有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者。 |
| (二) |
符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所列對象者。 |
| 二、 |
本案主要服務類型以「關係經營」及「資源管理」2類為主,提供「婚姻或親密關係經營及溝通技巧學習」、「親子教養觀念及互動技巧學習」、「隔代教養知能提升」、「子職角色學習」及「家庭生活管理與經營能力學習」等5項服務項目 |
| 三、 |
倘貴校學生家庭成員經評估有前述家庭教育服務需求,可於申請期間向本中心提案申請(免備文),備妥「個別化家庭教育服務計畫申請表」及「個案需求評估表」2項表件,逐級核章後郵寄至本中心(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)施宛均組員彙辦。 |
| 四、 |
申請期間:115年3月20日起(本年度本中心總補助45案,額滿截止) |
| 五、 |
補助金額: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5,400元整。 |
| 六、 |
詳細資訊及相關表單電子檔請至彰化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參閱,路徑:彰化縣家庭教育中心/便民服務/下載專區/個別化家庭教育服務,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洽詢04-7531985施組員。 |
| 七、 |
檢附「個別化家庭教育服務計畫學校單位申辦流程說明」、「個別化家庭教育服務計畫申請表」及「個案需求評估表」各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