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8-03 09:54:13 點閱: 73 (6920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一、依教育部115年7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50062790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加給表附則第2點,原定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自115年2月1日生效,修正為自114年9月1日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