獎助學金 /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至 2025-10-01止
張貼日期: 2025-09-08 10:13:25 點閱:11
說明: 一、依據「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」(以下簡稱 本要點)辦理。 二、申請資格:凡設籍本縣滿6個月以上,現就讀本縣國民中學 或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自強學生(不含空中大 學、教育推廣學分班、實習生、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 學生),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 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。 三、申請文件: (一)申請書1份。 (二)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(正、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 章);請以A4紙張印製。. 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;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 者,請依附件「學校證明書」格式送件)。 (四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(單)1份(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 數字)。 (五)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(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 一個月內申請者)1份。 四、申請注意事項: (一)本獎學金須經就讀學校提出申請,學校承辦人亦須協助 學生初審文件之正確性及齊備性,並於初審完畢後核職 章,以維申請學生之權益。 (二)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印本,請加蓋「與正本相符」戳章 及承辦人員職章。 (三)本獎學金名額有限,請申請學校先行初審,各類組的每 校送件數,以不超過該類組的錄取名額10%為上限。國 小組每校送件數上限22位;國中組每校送件數上限22 位;高中職組每校送件數上限6位;大專院校組每校送件 數上限6位;研究所組每校送件數上限1位。 (四)本獎學金申請採網路登錄及紙本申請併行方式辦理,請 各校承辦人於校內初審合格後,資料彙集造冊(請依申 請者成績高低順序製作清冊,大專(院)校及系研究所請 分別造冊),並至本獎學金專屬網頁登錄申請者資料 (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UXdr4VeqyRQKwuWA6),請 務必完成線上登錄,勿影響學生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