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10-28 14:54:11 點閱: 7 (729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一、宣導對象:本縣府暨所屬各級機關、本縣轄各級公立學校人員,請欲參加同仁事先簽陳校長同意後,自行完成報名程序,並覈實依規定申請公假(具公差性質),文陳閱後存查。
二、研習資訊詳參附件。